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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教育部計畫徵件】「114年度人文社會與產業實務創新鏈結計畫」徵件須知

【教育部計畫徵件】「114年度人文社會與產業實務創新鏈結計畫」徵件須知

目標:本計畫規劃整合運用既有資源,並透過本計畫及相關學校持續發展之各項教學資源,強化大學校院人文社科領域院系與產業合作鏈結,共建人社領域產業鏈結生態系統(Eco-system),結合人文價值、人社領域專業知識及業界實務/實際問題,引導人社領域學生了解產業界實務需求或實際問題,提升師生教學能量與職能競爭能力。

一、教育部辦理補助「114年度人文社會與產業實務創新鏈結計畫」徵件須知第二期計畫。

二、A類計畫:重點學校發展計畫(全校型計畫)

1. 能扮演區域資源整合中心角色。

2. 具備長期累積產業合作經驗,能鏈結區內夥伴學校,分享產業實務量能與資源。

3. 能提出與產業鏈結之實驗性方案,跨校共同打造生態系統。

B類計畫:跨領域教師合作計畫

1. 以人文社科領域教師為主,3位以上跨系/跨院/跨校教師提出申請。

2. 人文社科之院、系、學程教學單位教師為主。

C類計畫:個別教師提升計畫

1. 由人文社科領域(含通識類、不分系)教師提出申請。

2. 由個別教師提出實驗性方案。

3. 可結合跨域/跨界教師參與。

三、補助原則及基準:

1. 第二期同一學校A 類計畫至多補助1 案,B、C 類計畫每校至多補助2案為原則。如已獲A、B 類補助之同校C 類計畫,得由本部協調C 類計畫整合融入A、B 類相關計畫;每案計畫主持人限主持1 項計畫,跨校計畫以計畫主持人任職學校為準。

2. 第二期A類計畫以650萬元、B類計畫以250萬元、C類計畫以45萬元為限。

3. 學校自籌經費 A、B 類計畫採部分補助,申請學校自籌經費應不得少於本部補助經費之10%,科目不限;C 類採全額補助,得不提出自籌經費。

四、本計畫全程自112年2月1日至116年1月31日止 第二期:為期24個月,自114年2月1日起至116 年1月31日止。

五、申請方式:自113 年10 月1 日起至113 年10 月 31 日中午12:00 止。免備文,應於前款規定期限內 線上申請,始完成申請作業。

六、有意願申請教師請於10月3日(星期四)前回覆教學資源中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