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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轉知】教育部第29屆國家講座申請案自113年11月1日起至113年11月28日止受理申請

教育部第29屆「國家講座」申請案自113年11月1日起至113年11月28日止受理申請

 說明:

一、依據教育部113年10月22日臺教高(五)字第1132202964號函辦理。

二、依據教育部設置國家講座辦法第3條規定,須提報校級教師評審委員會議通過後,方得報部推薦。

三、本案申請人須為專任教授(編制內),於旨揭截止日時年齡未逾70歲,並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:

(一)中央研究院院士。

(二)曾獲教育部學術獎滿3年以上。

(三)在學術或專業領域上有與前二項相當之傑出貢獻。

四、為使學校推薦作業更為審慎嚴謹,所有申請案應經校教評會審議通過,並應就送審人之教學及帶領研究團隊表現進行審議,每校每一類科推薦申請人數至多以3人為限。

五、有關辦法及附件表格請逕至教育部網站(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網站/電子公告欄下載)自行下載。

八、檢附「第29屆教育部國家講座主持人推薦書」。